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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好萊塢劇作家罷工事件
(一)勞方簡介
美國劇作家協會(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WGA)實際上是指美國東岸與西岸的兩個編劇人工會,也就是位於紐約市的「美東編劇人工會」與位於加州好萊塢的「美西編劇人工會」。這兩工會是由代表電視節目與電影影片編劇者的勞工工會。雖然這是兩個各自獨立的工會,但是在許多業務和罷工行動上都是採取一致動作的。例如他們共同頒發年度編劇人工會最佳編劇獎(Writers Guild of America Award),他們就會員劇本登錄,以避免版權之爭,但這只能避免劇作家間的抄襲行為,若資方買斷劇本,劇作家在重映費的分配上仍有限。他們曾經在1960年和1988年也發動過罷工,1988年的罷工持續22周時間,當時給美國娛樂界帶來的經濟損失大約是5億美元。
(二)資方簡介
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AMPTP)1982年創立,AMPTP負責對業界範圍內的協會與工會合約進行協商,包含美國音樂家協會(AFM)、美國演員工會(SAG)、美國導演工會(DGA)、美國劇作家協會(WGA)…等等。
(三)爭議之衝突點
WGA與AMPTP簽訂的三年一期最低基本契約(Minimum Basic Agreement, MBA)期限已到,在這之前WGA即代表所有會員,與資方洽談薪資、管轄權(jurisdiction)等相關權益,不料,因DVD重映費(residual)、新媒體、真人實境節目與動畫電影管轄權三大關鍵提案一直談不攏,WGA遂發起會員投票,通過罷工決議,而造成勞資爭議。
(四)勞資爭議之類型(廣義)
由以上判定為「個別雇主或雇主團體與勞工團體因集體協商所產生的爭執」。
(五)勞資爭議之成因類型
如以上所言,故成因應屬於「勞資雙方於協商新約時,對新約內容各有主張、歧見過大,無法達成協議」 權利事項。
(六)勞資爭議行為:
(1)勞方的爭議行為:
WGA發起會員投票,通過罷工決議,去年十一月五日在加州洛杉磯展開大罷工,抵制AMPTP兩千多家製片商、廣播電視網、有線電視網和獨立製片廠,導致數部好萊塢電影的拍攝延期,金球獎頒獎典禮因此宣告取消。以下簡單介紹美國的罷工文化與程序,根據情況,明確規定在一些與公共安全、公共利益關係重大的行業中不得罷工。工會會員預先授權工會領袖,在談判無法達成協議的時候開始罷工行動, 每個工會都有相當大的一筆罷工準備金。 如果罷工發生,工人自然就拿不到工資,這筆資金就是為了補助罷工工人而準備的。簡單說,在美國窮人是不會輕易選擇罷工的,且罷工都不是工會的首選行動,美國百分之九十八的勞資糾紛,都是通過談判而不是罷工的方式解決。根據『美國劇作家協會』的統計,若以五年為雇用期和失業期的循環來算,一位劇作家平均每年賺62,000美金,折合新台幣為186萬元,很符合美國的罷工「條件」。
(2)資方的爭議行為:
針對問題點「增加作品經由網路或其他新媒體播出所得的利潤分享」進行協商。
資方AMPTP早已預料07年十一月與WGA的換約協商可能破局,
早早開始趕工預錄節目存檔,以支應罷工期間的節目需求。
許多製片公司更在罷工期間與編劇終止合約、開除相關人事,數目
可能有數千人以上。
面對WGA的團結行動,AMPTP也向英國、加拿大等地的編劇求援(但未果)。
(七)爭議行為之限制:
針對特殊行業的限制:
雖然本起個案無涉及爭議行為之限制與正當性,不過還是談一下美國對爭議行為限制的情形。美國國會和地方議會通過了不少立法,規定在一些關係公共安全和社會正常運作的部門不得罷工,並授權行政部門在必要時可以介入。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禁止警察與消防員罷工的法令。至於像鐵路、航空這種具有全國性影響的交通運輸部門,如果大規模罷工發生,白宮就有可能出面干預。一九二六年,國會通過《鐵路勞工法案》,規定勞資雙方在合同談判期間必須盡一切合法方式來達成協議,在完全確認無法談得攏的情況下工會才能組織罷工。而聯邦法庭有權下令阻止罷工。 一九三六年,這項法令又被擴展到新興的航空業。
(八)爭議解決方式
(1)由內部解決爭議
<1> 勞資雙方的意願
雙方發表聲明說:「美國劇作家協會與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將展開非正 式討論,判定是否有雙方回到正式協商的基礎。」
<2> 協會內部的處理機制
非正式討論後,四千零六十名協會成員分別在洛杉磯與紐約投票新合約,九成三六的人支持這項三年合約。合約自二零零八年生效,二零一一年屆滿。WGA西區會長韋朗表示:「這項合約對劇作家來說,是數位時代的新開始」。「合約確保協會成員,在作品用於網路時,能夠公平地得到補償。自一九七一年起重複用於新媒體平台的電影作品,以及自一九九七年起重複使用於新媒體平台的電視作品,也涵蓋在補償範圍之內。」新合約建立了作者專利權工資的標準,業者往後在網路販賣劇作家作品或是供人免費下載時,都必須依約付費。先前網路商品的獲利則從未分享給作者。
(十)影響
因應WGA與AMPTP劃時代成功的協商,且「電影演員公會(SAG)」和「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AMPTP)」之間的舊合約也將於2008年6月3日屆滿,雙方將於四月二十二日重新回到談判桌,期能透過協商解決勞資爭議,避免走上罷工一途。 「電影演員公會」與「電影電視製作人聯盟」代表美國電影圈從影勞資雙方不同的立場,自四月十五日起一連五天的第一輪談判以缺乏具體結論收場。
(十一) 結論與建議:
從WGA的訴求看來,他們也只是要個公平的合約罷了,畢竟從WGA會員的平均薪資62,000美金對照出美國媒體企業集團的娛樂事業營收自2000年上漲了51%,從630億美金升至950億美金,WGA會員的薪資可謂冰山的一角,且資料也談到身為劇作家,並不是每一件作品都會被採納,甚至加入WGA後,也沒有被聘僱的保障,簡單的說,明星作家只是少數,因此WGA在努力於合約中明示重映費的保障的同時,也應促使美國的法律能真正保障劇作家的智慧財產權,畢竟罷工的成本據統計經濟損失每天高達8000萬美元,由損失金額反過來看,劇作家對好萊塢的影響力也絕對是值重映費增加的價格,且我們覺得法律對勞資爭議的重要性與影響力不亞於內部協商,且白紙黑字的律法往往能免除罷工的必要性,可有效減少罷工成本,雖然法律修改的推動困難度遠高於協商,但一旦成功修法完成,其價值不言可喻。


3.遠東航空財務風波
(一)勞方簡介
遠東航空之員工,當公司爆發財務危機後,由高階主管組織緊急應變中心,接管現有業務,並藉由遠航工會與政府機關和民營股東接洽聯繫。
(二)資方簡介
遠東航空公司,成立於民國46年6月5日,資本額新台幣58億9千餘萬元,職員人數有1,245人(截至2005年3月)。
(三)爭議之衝突點
由於公司本體爆發財務危機,管理階層涉嫌掏空與多項對經營不利之行為,造成週轉困難,員工薪資無法如期發放,而造成勞資爭議。
(四)勞資爭議之類型(廣義)
「個別雇主或雇主團體與勞工團體因集體協商所產生的爭執」。
(五)勞資爭議之成因類型
因資方積欠工資,故成因應屬於「執行團體協約過程中,有一方不遵照協約履行義務」 權利事項。但勞方提出並質疑資方的經營觀念,故亦屬於「勞工與雇主或其代理人針對管理議題有所爭執」。
(六)勞資爭議行為:
(1)勞方的爭議行為:
產業工會動員300多位員工前往立法院陳情,希望朝野可以出面協調政府與董事會共同解決問題。
緊急應變中心提出<一個立場、兩項事實、三項要求>:
一個立場:遠航全體員工會一直堅守工作崗位。
兩項事實:
1、遠航事件並非單純的財務危機導致,而是政府法規面、政策面、監督面
以及財務與社會問題共同糾結形成,因此政府不能自外於遠航事件,除考慮乘客權益外、也要同時重視遠航員工工作權。
2、遠航具有絕對的經營價值。
三項要求:
1、要求交通部、經濟部、財政部,共同介入遠航經營面,協助遠航繼續營運。
2、保障遠航現有航權。
3、協助遠航尋求正派經營團隊入主。
(2)資方的爭議行為:
董事與最高階管理階層辭職或收押,經營團隊不願意釋出財務報表,也不願意讓出經營權。
(七)爭議行為之正當性:
就資方之不願意釋出財務報表,其目的上已經違背了侵害他人或公共之利益,故違反的正當性原則。
(八)爭議解決方式
(1)由外部解決爭議
<1>行政與其他機構途徑
在公司尚未真正歇業,勞雇關係沒有終止的情況下,勞委會幾乎沒有機制和資源可以介入,也就是在還沒歇業前,勞委會沒有一種機制可以付錢,因為勞雇關係還存在,失業給付進不去,墊償基金也進不去,幾乎沒有機制可以進去。這個時候只能看公司經營的主管機關,有沒有什麼輔導措施。政府與民間機構(交通部、經濟部、勞委會、中油、華航、金酒…..等)嘗試介入與協調這次航空業龍頭的財務危機,但目前如果沒有金援,就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來填補這個黑洞。
(2)由內部解決爭議
勞方目前組織了緊急應變中心,但因前經營團隊之不當經營導致虧空逼近公司資本額,故勞方就算接管了公司,如果近期沒有足夠的金援進入,公司的倒閉是迫切會面對的問題。
(九)大事件紀錄表
(十)影響
除了爭取自身權益的訴求之外,員工間也對公司目前的困境議論紛紛,遠航遭遇現在的困境,問題就在於經營者掏空公司,相同的例子在其他企業上已經屢見不鮮!工會也要求新政府一定要正視這種案例:「怎麼可以讓股市禿鷹坐在董事長的位子上,其他的股東竟放手不管!這些投資的股東,有沒有永續經營的觀念?他們只是來炒作、掏空企業,炒不起來就是賣祖產。其他的企業是不是也有相同問題?馬政府一定要正視股市禿鷹掏空經營健全的公司!」
(十一) 結論與建議:
遠航為我國航空業的龍頭公司,這次會爆發財務問題主要因素為高階管理階層以不法牟利掏空公司資產,公司本身在營運上雖因高鐵與其他運輸業競爭造成之獲利下降導致財務危機提早爆發,但其實公司的基本面是正常的,這點由營運了50年即可得知。
雖然遠航因財務危機而不得不暫停營業,但勞方對於繼續營業的意願相當高,只要有足夠資金注入即可恢復正常狀態,而接下來在七月間又有新政府兩岸通機的政策誘因,遠航的前景其實是值得看好的,兩方目前衝突點在於現有資方無法(或不願意)支付足夠的金額來處理這次事件,又不願意放棄掌控權,故可行的處理方式為增資、更換經營團隊(如華航)等,從財務方面下手。當營運正常後,爭議點即可處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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